我校现在旗山校区南、北大门建设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智能门禁管理系统。为方便师生车辆进出校门,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需要对教职员工进入校园的车辆信息进行采集、登记和统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采集对象
校内公务用车;学校在编教职工、学校或部门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私家车;后勤保障服务人员(在我校园内从业人员)私家车。
二、表格填写
(一)个人填写表格。我校实行“一人一车”管理原则,每人只限登记一辆机动车。申请人员按照在编、非在编、后勤保障分别填写相应的车辆信息采集登记表(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),所属单位审核盖章。
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“推行‘八不’行为规范,做文明公民”的倡导,配合“平安福州”和“文明城市”建设,深入推进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和“文明校园”创建,我校将长期开展“文明出行从我做起”行动,请登记车辆的教职员工认真阅读《闽江学院“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”行动倡议书》(附件5),下载《闽江学院“文明出行从我做起”承诺书》(附件6)签字后与车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学校保卫处(行政楼B101)。
申请人填写的登记信息须真实、准确,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把关,对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填报信息如有虚假,申请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处理。
(二)单位填写表格。闽江学院智能门禁管理系统车辆信息汇总表(附件4),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三、材料提交
(一)个人提交纸质材料。
1.闽江学院人员车辆信息采集登记表(在编、非在编、后勤保障);
2.驾驶证、行驶证复印件;
3.申请人与车主不一致时,申请人与车主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结婚证、户口本等,若相关证件不在身边,可扫描、拍照打印,或者单位开具证明);
4.闽江学院“文明出行从我做起”承诺书。
(二)单位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。
闽江学院智能门禁管理系统车辆信息汇总表(附件4),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(三)提交方式。
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信息采集汇总工作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请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将纸质材料报送保卫处办公室(行政楼B101)审核存档,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494591675@qq.com。
档案提交联系电话:83761559夏老师。
表格填报咨询电话:83761119、13799977667。
闽江学院保卫处